通用拼音還是不通

原文刊載〈通用拼音還是不通〉自由時報,1999.5.19

 

余伯泉先生於五月十六日撰文〈深思通用拼音就通了〉(以下簡稱〈余文〉)回應我們五月十一日〈通用拼音依然不通〉一文(以下簡稱〈通文〉)。〈余文〉指出我們自四月七日至五月十一日密集為文直指「通用拼音」,令其膽顫心驚。

然而若觀諸「通用拼音」的發展:去年四月台北市市政府根據「通用拼音」所掛的部份路牌,已因該系統的更新而頓成「廢鐵」(我們很想瞭解至今是否有人為此「錯誤」的決策正式提出說明)。如今在拼音方案未確定之前,「通用拼音」規畫者同時參加教育部的拼音方案研擬會議,報載其又為台中大里市寫了一套路牌翻譯版本,並指 '' 該拼音法更接近國際流通及兼顧國台客語,已獲得行政院及多位立委的支持 " 。知悉上述事情才真正是令人膽顫心驚。

在過去不當決策尚不知要由誰負責時,我們當然更不希望上述的報載是事實。我們過去「被迫」為文指陳「通用拼音」系統的一些根本問題,除了要指出「通用拼音」所宣稱的「通用」事實上可能已誤導了大眾外(亦有文章提出「通用」是一個誤導的概念),主要即在呼籲任何與此有關的決策者不要僅聽單方面的說詞再重蹈覆轍,浪費人民血汗錢。

至於〈通文〉主旨有三1.澄清我們未與余氏就「通用拼音」與「漢語拼音」相衝突的音節個數達成任何理解。2.說明我們對隔音符號的看法3.提出我們認為通用拼音依然不通的三點理由。

由於〈余文〉對1.的澄清亦未否認,此已達到該文目的之一。其並提出對隔音符號的說明以回應〈通文〉的看法,顯見我們雙方對於「隔音符號」是否可解決衝突問題仍存在著爭議,事實上,我們在原文中對此即已保留一個尚待討論的可能性:「容或有更進一步的研商與討論的空間」。然而,對於〈通文〉提出「通用拼音依然不通」的理由,〈余文〉至今依然沒有做出合理的解決。

我們認為「通用拼音」之所以不通主要關鍵即在於:一、「通用拼音」與「漢語拼音」存有衝突。二、華、台、客、原住民語間一符多音的衝突無法解決(例:國、台語的「如」字皆標示為ru,又c在國語通用拼音中表ㄘ,但同一符號在原住民通用拼音中卻表ㄗ)。三、甲乙二式「通用拼音」內部衝突無法解決(比如:通用甲式的ㄅㄆ以pph標示,通用乙式的ㄅㄆ則以bp標示)。

由於隔音符號的使用問題只與我們主張「通用拼音依然不通」三點理由中,第一點的衝突個數之計算有關,〈余文〉的解釋仍不能否認「通用拼音」與「漢語拼音」存有衝突的事實,亦即,〈余文〉即使提出其對隔音符號的看法,仍無法導出「通用拼音深思就通了」的結論。

而且除第一點的衝突個數尚待討論外,余氏已於報上自己寫的文章中承認這些衝突的存在,更何況上述三點理由只要有任一成立,「通用拼音」便立刻不通,而這些問題也不會單憑設計者坦承缺失或提出一些意識型態的口號而可避免。是以本文深思之後認為:在問題未獲合理解決之前,「通用拼音」還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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